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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红木家具业新标准将实施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4-10-08 浏览次数:91
11月红木家具业新标准将实施   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红木专业委员会起草的《红木商用名称》SB/T10758-2012与《红木制品等级》SB/T10759-2012两项标准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2年8月1日发布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47号,并将于2012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。
  
  根据国家商务部关于2010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》商办建函[2010]377号行业标准编制计划的要求,由红木专业委员会负责《红木商用名称》与《红木制品等级》这两项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。在经历了起草、完成征求意见稿、征求意见和完成送审稿等阶段后,商务部于2012年5月5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专家审定会,与会专家对送审稿提出了修改意见,并一致通过了对该两项标准送审稿的审查。起草组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,按有关程序上报国家商务部。
  
  2012年8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正式发布了《红木商用名称》SB/T10758-2012与《红木制品等级》SB/T10759-2012两项行业标准,这两项标准将于201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。《红木商用名称》SB/T10758-2012与《红木制品等级》SB/T10759-2012两项标准的颁布和实施是红木行业的一件大事。标准实施可以加强对红木行业的规范管理,建立与国外红木进出口制度相对应的体系,弘扬红木文化,避免因红木商用名称混乱而造成的纠纷与争端,使我国红木行业得到健康稳定发展,同时切实保护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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