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资讯医药卫生正文

山东县级医院将实施先诊疗后付费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6-09-15 浏览次数:80
  从26日在济南举行的山东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,今年山东将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“先诊疗后付费”服务方式,并逐步向市级医疗机构推广。

  “先诊疗后付费”最早源自兖州市中医院。自2010年12月起,这家医院不再要求有医疗保险、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及危重病人等交医疗押金,只需出院时缴纳自付部分费用即可。确实困难、一时难以交医疗费用的居民,可以和医院签订还款协议,1~2年内还清。2011年,济宁在全市推广这一制度。

  山东省卫生厅厅长刘奇提出,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实施“先诊疗后付费”,将作为今年山东省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重点。

  另据了解,纳入山东省统一规划的村卫生室今年内也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。山东省要求,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品种数占基本药物总数的比例提高到90%以上。新农合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%左右,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到90%。

“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,可以联系本站!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!

0条 [查看全部]  相关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