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资讯交通运输正文

欧盟认可我国海员培训发证标准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6-07-21 浏览次数:111
欧盟认可我国海员培训发证标准

  近日,中国海事局收到来自欧盟海事局的确认函件,函件中欧盟海事局表明对于我国履行《1978年海员培训、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》(简称STCW公约)的工作的认可。这意味着我国的相关履约工作同时被29个欧洲国家认可,为下一步我国与欧盟成员国签订海员证书认可协议创造了有利条件。
  
  根据欧盟相关法案,欧盟海事局被授权代表欧盟27个成员国和2个观察员国开展该项认可工作。
  
  在2012年10月15日至24日期间,根据中国海事局与欧盟海事局双边考察评估协商计划,欧盟海事局对我国海员教育、培训、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全面考察评估。中国海事局圆满完成了迎审工作,并对考察评估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,获得欧盟海事局考察评估组的高度评价,验证了我国履行STCW公约及其修正案的全面性和有效性。
  
  据了解,此前,欧盟海事局已对41个国际海事组织缔约国开展了该项评估工作,仅有部分国家获得通过。目前,中国外派海员的数量已由2006年的3万人次迅速增至2013年的12万人次,成为世界海员第二大输出国。欧盟的认可,为中国海员打开了欧洲航运市场大门,也标志着中国海员跨入了国际高素质海员的行列。

“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,可以联系本站!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!

0条 [查看全部]  相关评论